入駐創業孵化中心、科技企業加速器、3U眾創空間入駐資格和條件:
一、下列類型企業具備入園中心資格
1、 依托中國科學科技大學、合肥工業大學和安徽大學,三校持有股份的科技型企業;
2、 高校師生、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自帶成果創辦的科技型企業;
3、 留學回國人員自帶成果創辦的科技型企業;
4、 其它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科技型企業;
5、 科技中介服務機構。
6、初創團隊及個人(可不注冊企業),入駐3U眾創空間。
二、入駐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
1、企業主要從事新技術、新產品的研發、生產和服務,應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;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;
2、企業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年(入駐科技企業加速器不收此條件限制);
3、企業產權明晰,具有較為完善的管理規章制度;
4、企業具有較強管理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,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員工總數50%以上;
5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。